# 岗位薪资通用规则

各岗位的职责、工资、绩效、晋升与兼职安排集中在对应岗位文件。本页只记录全岗位共用事项。

## 岗位文件

| 岗位 | 制度文件 | 制度内容 |
|---|---|---|
| 店长 | [店长岗位制度](店长岗位制度.md) | 职责、试用期、基础工资、全勤、运营绩效、场次组织奖励和绩效权重 |
| 发牌员 | [发牌员岗位制度](发牌员岗位制度.md) | 试用期、兼职结算、转正后费率及晋升 |
| 吧台 | [吧台岗位制度](吧台岗位制度.md) | 吧台岗位专属规则的唯一正文；本页仅提供共用规则 |
| 场内 | [场内岗位制度](场内岗位制度.md) | 职责、试用期、基础工资、全勤、岗位绩效、兼职服务员和晚餐 |

## 全岗位共用事项

- 新员工试用期为 7–14 天，试用期按岗位文件的专门条款结算。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岗位技能、流程执行、服务态度、团队配合及出勤，确认正式岗位等级和对应薪资。
- 兼职发牌员和兼职服务员均按 **20 元／小时**标准及实际工时结算，不设置正式员工保底、全勤、绩效及等级奖励。各岗位的兼职职责在对应文件说明。
- 具体发薪日、考勤口径、试用期和中途入离职折算、请休假、评分人、数据复核、申诉、员工告知、批准人与生效周期均待确定。未确认的结算规则不得自行补定。
- 员工个人考勤、工资明细、账户资料及评分原件保存在受控系统，不进入仓库。

## 文档管理信息

批准记录：未完成；正式批准人、适用薪资周期及员工告知待补齐。

状态：待审核｜负责人：待指定｜生效日期：待确认

版本：V0.8｜修订日期：2026-10-04｜适用范围：门店店长、发牌员、吧台、场内及兼职岗位

## 审批记录

| 岗位文件版本 | 批准人及日期 | 生效薪资周期 | 旧版废止范围 | 员工告知方式 | 记录保管人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待填写 | 待指定 | 待确认 | 待确认 | 待确认 | 待指定 |

版本变更见[变更记录](岗位薪资通用规则.history.md)。
